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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管理办法

          2020年11月11日 10:56     浏览次数:

为规范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的学术成果的类型、级别、数量、署名等要求按照中南大学各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在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学术成果相关信息。

第四条 研究生填写好《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表》,完成本人签字和导师签字。

第五条 学术成果审核时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表》;学术论文正文、检索报告或接收函、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说明:在提供的学术论文正文首页上填写好下列信息:独立一作或并列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文献类型、期刊等级、影子因子值、期刊编号、发表日期,同时在正文中划横线标注这些信息。

第六条 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干事负责学术成果审核认定,有疑议的成果上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本办法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