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大学湘雅基础医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26年05月27日 09:21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制定湘雅基础医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测评工作原则与结果运用
1.测评工作原则。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的原则。
2.测评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学生学年鉴定、择优推荐就业、学生干部选拔与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参与综合素质测评的资格。
二、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1.测评内容包括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百分制。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美劳素质分×25%+智育素质分(不含体育课程成绩)×70%+体育素质分(含体育课成绩)×5%综合素质加减分。
三、测评工作的组织
1.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4周内,进行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2.测评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以专业为单位分年级进行。
3.在辅导员和班导师指导下组建班级测评小组,由全体学生或学生代表组成,班长、团支书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德育素质评定。
4.综合测评分以专业为单位分年级进行排队。
四、德美劳育素质测评
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的指导下,以《中南大学大学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为依据,评出每位学生的德美劳育素质分。主要分为自评,互评和班导师评分及额外加分四个部分,其中自评占20%,互评占40%,班导师评分占40%。(详见德育素质测评分表)
徳美劳育素质分=德美劳育基准分(自评、互评、班导师评分)×80%+德美劳育素质加分。
五、智育素质(不含体育课程成绩)测评
智育素质分(含体育课程成绩)由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六、体育素质(含体育课成绩)测评
以体育课成绩为基准分,综合课外成体育锻炼情况,生成体育素质分。
七、综合素质加分
综合素质加分项由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各类竞赛加分,专利及论文加分,集体加减分,先进典型加分构成。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学工办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同类项目加分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综合素质总加分上限为3分。
(一) 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
评定程序:团学会和心协依据《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团学会考核细则》和《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心协考核细则》对各自的工作人员进行评分,并向学工办提供各自的综测加分表材料。若担任学生干部不满一学年,或有失职和渎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干部,则不予加分。
团学会主席院、院团委副书记 学年0-1.5分
心协会长 学年0-1.5分
心协副会长 学年0-1.1分
学生会副主席 学年0-1.1分
团学会部长 学年0-1.1分
心协部长 学年0-1.1分
团学会副部长 学年0-1.0分
心协副部长 学年0-1.0分
团学会干事 学年0-0.6分
心协干事 学年0-0.6分
班长 学年0-1.5分
团支书 学年0-1.5分
班团其他干部 学年0-0.6分
(二) 各类竞赛加分(科技,学术,文化,体育)
名次或等级 |
前三名或一等奖 |
前六名或二、三等奖 |
国家级及以上 |
2.0 |
1.5 |
部省市级 |
1.5 |
1.0 |
校级 |
1.0 |
0.5 |
学院(年级) |
0.5 |
0.2 |
注:1. 集体项目加分减半;同一项比赛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2. 校运动会:前三名0.8分/人,第4、5、6名0.3分/人。
3. 全国英语竞赛按省级加分,特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0.8分,二、三等奖加0.6分。数学建模按省级、校级加分,都作为集体减半加分。
4. 校级英语研讨会获奖不加分,创新项目报告获奖不加分。优秀个人和集体包括我最喜爱的奖项不加分。趣味篮球赛获奖不加分。
5. 院篮球赛一等奖团队每人加0.25分,二,三等奖团队每人加0.1分。
(三) 专利及论文加分
1. 学年内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国家级(省级)项目成员排序前三名权重系数依次为1、0.6、0.4,第四名及以后权重系数均为0.2;校级项目成员排名前三名权重系数依次为0.7,0.4,0.3,第四名及以后权重系数均为0.1。
2.学年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作品,经测评小组鉴定属实的,每篇最高加1.0分,依作者排序前3名权重系数依次为1、0.6、0.4,第4名及以后权重系数均为0.2。一般刊物论文加0.6分,依作者排序前三名权重系数依次为0.6、0.4、0.3,第4名及以后权重系数均为0.1。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3.征文、演讲校级加分(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院级加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
4.学年内科技作品或创造发明获国家专利授权,经测评小组鉴定属实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最高加1.0分,发明创造专利授权每项最高加2分,依作者排序前3名权重系数依次为1、0.6、0.4,第4名及以后权重系数均为0.2。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四) 集体加减分
1. 校级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加0.8分/班
校级优秀班集体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 加1分/班
省级优秀班集体 加1.5分/班
2. 省级文明宿舍成员加1.0分/人
校级文明宿舍成员加0.3分/人
院级文明宿舍成员加0.1分/人。
(注:其中1,2项不重复加分)
(五) 其他贡献度加分
1. 在见义勇为、热心公益、孝老爱亲、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在学校或以上范围宣传报道的,酌情加0.2-1.0分;
2.礼仪队加0.05分/次/人(有酬金不予加分);
3.寝室长加0.1分;
4. 学生对学院和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经由相关工作部门提供证明,学院测评小组审定,可酌情加分;
5.学生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经由学院测评小组审定,可酌情加分。
(六) 减分项
1.上课随意缺课者(以院学生会和各年级分会查课名单为依据),被查到的减0.3分/次,查到3次算一次旷课;
2.学校、学院学工办通报批评,每次减2分;
3.其他违纪行为,每次减0.2分;
八、测评具体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周内,各测评小组组长在班导师的指导下,以《中南大学大学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为依据,组织进行德育素质评分,评出每位学生的德育素质自评分、互评分和班导师评分,并填写《德育素质测评分表》,在班内公示,经班导师审核签字后上报学院学工办。
(2)开学后1周内,由学院学工办负责从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智育素质分(含体育课程成绩),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由学生核对本人智育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对确认。
(3)开学后1周内,以班为单位提交本班同学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和论文内容)及其他突出贡献加分和先进典型类加分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须注明姓名、学号、班级。
(4)开学后2周内,学院学工办公布本院学生干部考核情况,按照附件2所列相应分值确定学生干部加分,进行公示,并接收学生反馈意见。
(5)开学后2周内,学院学工办公布本院学生上一学年上课、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中的缺勤情况以及其他违纪行为,公布减分标准,进行公示,并接收学生反馈意见。
(6)开学后3周内,由学院学工办整合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加减分项,按照综合测评计分方法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得分,分班级按学号排列进行公示,由学生本人核对确认,并接收学生反馈意见。
(7)开学后3周内,由学院学工办根据学生反馈情况,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按照综合测评得分以专业为单位分年级由高到低排队,进行公示,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学工办反映,由学工办在1周内组织复核并及时答复。如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如有变更,应再次公示。
(5)综合素质测评最终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审阅后在学院存档1年以上备查。
九、本办法自2026年5月26日起施行,由中南大学湘雅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