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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张新平 杨镇          2017年09月14日 08:00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3级五年制法医学专业、2014级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秦晓群   黄菊芳  

副组长:罗自强   汤志斌  吴晓英

成    员:刘谭明  王慷慨  蔡继峰  熊  炜    殷  刚  郭亚东  黄忠朝   邹义州  周建华  罗    婷  张新平  

秘  书:张新平    

办公室设在院业务办,具体负责推免组织工作。

二、参加推免生遴选的基本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端正、品行良好、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纪处分。

3.大学外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授予学位要求。

4.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5.推免生必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4年(四年制为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8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保研资格)。

(二)选择条件

满足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入围推荐:

1.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前20%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2.在SCI、EI、CS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者,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前两名者,经两位以上学科专家鉴定认可后,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3.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或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并被社会公认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5.在校学习期间,学科竞赛获奖认定范围为《中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的“中南大学学科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和“挑战杯”等。除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前五名、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国家级特等奖者,满足必备条件即可直接推荐外,获国家级二等奖前三名、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者专业年级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或获省级一等奖前二名者专业年级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

6.选拔留校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必须满足《中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留校担任辅导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7.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推免生选拔办法。

8.选拔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必须满足《中南大学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选拔办法》规定。

三、遴选程序

1.入围学生依据综合排名评分办法进行排名,按从高到低入选。综合素质测评德育分由院学工办负责审核,文化课加权平均成绩、创新科研能力及专业相关的荣誉材料由院业务办审核。

2.经基础医学院学工办认定有违纪记录的,取消资格(由院学工办提供相关资料),名单顺延。

3.实习表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名单顺延。

4.各学科竞赛专项指标,按学校公布的名单,审核基本资格合格,予以确认。

四、综合排名评分办法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以100分计,由文化课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德育分、创新科研能力及专业相关的荣誉等三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如下:

总成绩=A+B+C≤100分

A=学生加权平均成绩*0.80

B=德育分*0.10  德育分是四年(四年制为前三年)的综合测评德育分总和按百分制折算。

C=创新科研能力及专业相关的荣誉奖励等,满分为10分,以下各类均需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获得,多项可叠加至10分为止,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奖励级别以签发单位公章为准:

1.课题(同一项目取最高等级)

(1)校级课题主持人                         0.5分

(2)省级课题主持人                         1.0分

(3)省级课题参与者的第一、二名             0.8,0.5分

(4)国家级课题主持人                       1.5分

(5)国家级课题参与者的第一、二、三名     1.2,1.0,0.8分

2.公开发表(见刊)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作品,经测评小组鉴定,按如下等级加分:SCI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影响因子5.0或以上)加5分/篇,共同第一作者加5分/人数,第二、三、四作者分别加3.0、2.0、1.0分;SCI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影响因子5.0以下)加2分/篇,共同第一作者加2分/人数,第二、三、四作者分别加0.8、0.5、0.3分;国家核心期刊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加1分/篇,共同第一作者加1分/人数,第二、三作者分别加0.4、0.2分;一般刊物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加0.5分,共同第一作者加0.5分/人数,第二、三作者分别加0.08、0.05分。

3、荣誉

  (1)院级荣誉                        0.1分/项

(2)校级                                      0.25分/项

(3)省级荣誉                        0.5分/项

(4)国家级荣誉                      0.75分/项

4、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前两名,发明专利每项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第一名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第一名加0.4分,第二名加0.2分。

5、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每项可加1.5分,国家级二等奖每项可加1分,国家级三等奖每项可加0.5分,省级一等奖每项可加0.5分,省级二等奖每项可加0.3分,省级三等奖每项可加0.1分。

6、在校学习期间,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对学校、学院有特殊贡献,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可适当加分,原则上不超过1分。

7、各项奖学金、助学金不计入加分,集体荣誉奖个人得分=该项荣誉奖分数÷总人数

五、推荐办法

1、由学生本人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并提供能力表现评分一览表和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含成绩单、评优评先证书、获奖证书、论文、专利、科研报告中的署名等,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及所附支撑材料进行审查和测评。

3、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分专业(方向)按综合排名得分的多少在入围范围内从高到低确定初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生名单。

4、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领导小组。

本实施细则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7年09月13日